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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香港奇趣錄:(李嘉誠跪低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劉夢熊:攻擊長和資產處置屬謬論且有違基本法)2025年3月25日



[政治] 香港奇趣錄:(李嘉誠跪低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劉夢熊:攻擊長和資產處置屬謬論且有違基本法)2025年3月25日

[隱藏]
香港奇趣錄:李嘉誠跪低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 2025年3月25日
(為傳媒的報道補充新聞的缺失)
引用:
【大公報銳評】萬雲平:停止交割,切勿因小失大  2025.03.21

「『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這項原則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成為具法律效力的法律條文。若以此觀之,今次交易的後果是導致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受損,直接違背該項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 ...
溫馨提示
1、李嘉誠是香港首富,知名的環球企業家。風急浪高走得快好世界,出售海外碼頭業務被指是「完美配合美國遏華策略」的賣國行為並且違法,有關指控受到廣泛關注。

2、自3月13日開始,大公報連珠炮發抨擊李嘉誠冇腰骨跪低,唯利是圖見利忘義喪權辱國,背叛和出賣全體中國人。其實大公報的連珠炮,只是向李嘉誠射水炮,水之源是來自沙田馬料水污水處理廠。

3、大公報銳評宣稱,「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這項原則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成為具法律效力的法律條文。今次交易的後果是導致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受損,直接違背該項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

4、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維護主權是中央人民政府的職責,負責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外交事務和防務,就是維護主權的體現。香港特別行政區並無任何主權性的權力。

5、根據《基本法》第三章的規定,實行原有資本主義制度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並無義務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在商言商天經地義。行政長官李家超宣稱會依法依規處理,或許會以司法程序拖垮李嘉誠的買賣。

6、如果李嘉誠被迫跪低停止交割海外碼頭業務,就是忽視股東利益,抵觸上市公司條例。小股東利益受損,可能會入稟法庭控告。


7、《中英聯合聲明》的序言宣明:「為通過協商妥善地解決歷史上遺留下來的香港問題,有助於維持香港的繁榮與穩定,為此,經過中英兩國政府代表團的會談,同意聯合聲明的協定。」

8、《聯合聲明》訂明:「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9、「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政策,目的是為維持香港的繁榮與穩定。《聯合聲明》訂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之,並在五十年內不變。」     

10、指稱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絕對是粗製濫造的戇㞗道理,是「習近平新時代」的顛覆性論述。《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文件及大公報銳評引用,不是天真也不是糊塗,而是詐傻扮懵。

11、2024年《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以普通法進行,亦是以「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作為立法的指導原則。維護國家安全23條是從屁股出生的魔鬼怪嬰,根本提不起興趣細讀條文,只從大原則盤點一下,現屆立法會90位議員害國禍港有幾深。

12、實行普通法制度的國家,是二元法律體制,法官造法的性質是立法權力,立法機關的制定法和司法判例同是法律的來源,都是實行的法律。

13、《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訂明:「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此項規定,通過《基本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直接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

14、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由全國人大以法律規定。中國是成文法國家,法律由立法機關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全國人大根本不能夠亦無權規定香特別行政區實行原有的英國普通法制度。

15、《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就是《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第二節第二段「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權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協定的來由。

16、《基本法》第八條訂明:「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本法相抵觸或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

17、《基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訂明:「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為本法以及本法第八條規定的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

18、《基本法》第一章是一國兩制施行的總則,第八條只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規定,原有法律普通法、衡平法,不抵觸基本法的予以保留,「予以保留」不等同是繼續實施。經過第十八條第一款的立法程序,不抵觸基本法的原有司法判例,已經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成文法律。

19、第十八條第一款訂明在香港實行的法律,不包括特別行政區的司法判例,已經廢咗原有普通法制度的武功。成文法是一國原則,實行的法律包含不抵觸基本法的原有普通法法律原則,就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制度。而該等法律原則已成為香港特區成文法律的組成部分,法理上已經不是普通法法律。

20、《基本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本法相抵觸。」立法會行使普通法權力制定維護國家安全23條,絕對是抵觸基本法。

21、《中國憲法》第五十四條訂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22、一個國家實行兩種制度,香港居民並不是憲法訂明的中國公民。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由《基本法》第三章具體規定,並無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維護國家安全23條違背一國兩制方針政策違反基本法,立法會90位議員都是「專跪」議員,不是資質低下就是詐傻扮懵。

23、20多年的回歸史已經充分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不是法治國家,香港特別行政區也從來不是法治的城市。

24、李嘉誠被紅媒攻擊,黃絲圈「KOL」已經空群而出撈番一筆。而不少評論更是乘機「帶貨」,為非法實施的《港區國安法》和《基本法》二十三條背書,意圖就是合理化自己及同溫層的鵪鶉不作為,客觀效果大陸佬亦必定會心微笑,一舉兩得。

25、研究回歸史,清楚看到司法界和法律界及傳媒界一直是香港三大害,禍害非常非常巨大。活在當下所見,香港傳媒不分是紅黃藍,從未產出一個願意報道事實與真相的正派傳媒人。

Youtube:利世民|李嘉誠為何親自出馬?在商言商我話你知中共輸在哪?
李嘉誠為何親自出馬


[ 本帖最後由 中道 於 2025-4-9 11:01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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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早報】劉夢熊:攻擊長和資產處置屬謬論且有違基本法 2025-03-18

長和集團以超出估值的價格成功出售,符合廣大股東利益,市場評價正面,何來“喪權辱國”?

筆者可以斬釘截鐵昭告天下,《莫天真勿糊塗》這篇文章的發表及轉載“問題的性質和要害”屬於:違反《基本法》,破壞一國兩制,毀掉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香港首富李嘉誠旗下的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宣佈,已就出售海外23個國家的43個港口199個碼頭業務,與美國貝萊德集團牽頭的財團達成原則性協定,出售交易金額達228億美元(約305億新元)。消息傳出之後,市場對這一在國際地緣政治風雲突變之際規避風險的商業決定,給予正面評價,長和股價急升20%以上。

豈料10日之後,香港中聯辦旗下《大公報》3月13日發表一篇題為《莫天真勿糊塗》的署名評論文章,借“網友”之口,大肆攻擊長江和記出售海外碼頭業務之舉,是什麼“沒有腰骨的跪低”;是什麼“唯利是圖,見利忘義”;是什麼“漠視國家利益、民族大義”;是什麼“背叛和出賣全體中國人”
……罪名大得嚇人!

文章結尾還警告:“面對如此大事大義大節,有關企業當三思,應好好想想有關問題的性質和要害是什麼,好好想想自己要站在什麼立場、站在哪一邊。”隨後,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和香港中聯辦的官網全文轉載了上述文章。這一突發新聞一出,震驚香港,轟動國際,長和集團股價當即下跌超過6%。

《大公報》這篇文章不是聲色俱厲地要求長和集團“好好想想有關問題的性質和要害是什麼”嗎?筆者倒是可以斬釘截鐵昭告天下,《莫天真勿糊塗》這篇文章的發表及轉載“問題的性質和要害”屬於:違反《基本法》,破壞一國兩制,毀掉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眾所周知,香港是法治社會。香港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基本法》第六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護私有財產權”;第105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護私人和法人財產的取得、使用、處置和繼承的權利”“企業所有權和外來投資均受法律保護”;第115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自由貿易政策,保障貨物、無形財產和資本的自由流動”。

對照《基本法》上述一系列規定,毫無疑問,長和集團作為上市公司擁有的海外港口碼頭業務資產,是受《基本法》保護的私有財產權;長和集團對這些港口碼頭資產的處置和自由流動,也是受《基本法》保護的權利。常言道:“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正是私有財產不可侵犯的典型寫照。

顯而易見,《大公報》署名文章罔顧《基本法》相關規定,無視香港一國兩制環境,打著“政治正確”旗號,竟然對一家歷史悠久、擁有眾多海內外股東的上市公司受《基本法》保護的私人和法人財產的處置、交易,無限上鋼“亂抓辮子,亂扣帽子,亂打棍子”,這種赤祼祼的政治綁架、道德綁架在理論上是荒謬的,在法律上是違背的,在影響上是惡劣的。

不僅如此,《莫天真勿糊凃》一文充滿對事實的失真與邏輯的混亂:第一,長和集團旗下的海外23個國家43個港口199個碼頭的業務和配套設施,是百分之百的私人和法人財產,並非中國的央企、國企資產,絕非“全體中國人”所擁有。長和集團以超出估值的價格成功出售,符合廣大股東利益,市場評價正面,何來“喪權辱國”?談何“背叛和出賣全體中國人”?

百分之百私人和法人財產

第二,長和集團的這批海外港口、碼頭業務及配套資產,是過去多年陸續收購回來的。如果長和集團現在的出售是“喪權辱國”“背叛和出賣全體中國人”,那當初該23個國家的政府和上一手財團允許長和集團收購這些港口、碼頭,豈不是首先成為“喪權辱國”“出賣全體X國人”的“罪人”?道理根本講不通。

第三,長和集團由長江實業與和記黃埔合併而成。早在1979年,李嘉誠透過滙豐銀行收購第二大英資洋行和記黃埔22.4%股權,到1980年底增持至41.7%。在過去40多年,和黃每次收購海外港口、碼頭業務資產,從未見過港澳辦、中聯辦、《大公報》一次出面表揚和黃的收購是“為國爭光”“代表全體中國人”;為何現在長和集團出售忽然就成了“喪權辱國”“背叛和出賣全體中國人”?邏輯之混亂簡直荒天下之大唐!

第四,當美國總統特朗普指控“巴拿馬運河受中國控制”“不排除使用武力奪回巴拿馬運河”之時,當美國國務卿魯比奧上任伊始就首訪巴拿馬,巴拿馬政府在壓力下宣佈“退出一帶一路”,表明考慮重新審視長和集團的兩個碼頭經營權之際,請問港澳辦、中聯辦、《大公報》有聲援過長和集團嗎?有任何負責中國海運的央企向長和集團提出過洽購其海外港口、碼頭的建議嗎?既然事關“國家利益、民族大義”,事關“一帶一路”佈局,為何有關方面既無聲援又不動議接盤?

長和集團眼見特朗普的極限施壓愈來愈狂、關稅戰愈打愈烈、逆全球化的風愈刮愈猛,預計海運生意有下行趨勢時“君子不立危牆之下”套現離場,乃在商言商確保“安全第一”而已,何必將這筆交易政治化妖魔化?

第五,《莫天真勿糊凃》一文的發表和高規格轉載,對長和集團的這筆交易提到政治高度口誅筆伐,正好給特朗普抓住把柄,坐實美方“巴拿馬運河被中國控制”的指控,帶來不可預測的連鎖反應,波及其他在國際有重大投資的香港財團人人自危,才是不折不扣的“給對手遞刀”(某極左文人語)。

《基本法》第五條莊嚴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長和集團對海外港口碼頭資產業務的處置,無非是“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慣常運作而巳,而《大公報》的文章和港澳辦、中聯辦的轉載,無異是把“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搬來香港,是“一左二窄”登峰造極的表現,比之10年前《別讓李嘉誠跑了》一文的“左”,有過之而無不及,令人浩歎!

企圖讓香港成大國政治博弈工具

香港是以自由和法治為基石的“世界最自由經濟體”,理應成為中國與美國及西方國家博奕的緩衝區,而不是“反美西的前哨陣地”。小時候看過一則問答——樹上有十隻雀,有人開槍砰一聲打掉一隻,問:樹上還剩下幾隻雀?答案是零,因為都飛走了!這次長和集團合法處置海外資產竟遭大興問罪之師,讓人質疑是企圖讓香港的商業機構成為大國政治博弈工具。如此一來,試問國際金融持份者、國際貿易經營者、國際航運大客戶,誰還敢來香港投資?

按商場規則,長江和記目前與貝萊德集團只是簽了“原則性協議”,尚未正式簽約成交。北京方面完全可以通過商業協商,例如提出以230億美元比貝萊德出價稍高來個“價高者得”,何必透過《大公報》三次刋文(繼13日《莫》文後,15日又發表《偉大的企業家都是錚錚愛國者》,16日頭版頭條繼續批判)、港澳辦、中聯辦官網連續轉載方式,對一家香港上市公司進行文革式大批判?難道靠“階級鬥爭為綱”那一套,可以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嗎?

鄧小平有言:“中國要警惕右,主要防止‘左’!”一國兩制何嘗不是如此。

(作者是百家戰略智庫主席、曾任中國全國政協委員)

聯合早報:劉夢熊|攻擊長和資產處置屬謬論且有違基本法

溫馨提示

1、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中央人民政府只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和防務,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護私有財產權。香港上市公司長江和記實業的海外碼頭業務,竟然要成為國家與美國談判的籌碼,確的荒謬。

2、20多年的回歸史已經充分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不是法治國家,香港特別行政區也從來不是法治的城市。

Youtube:施永青|在商言商已成歷史
在商言商已成歷史


[ 本帖最後由 中道 於 2025-3-25 10:21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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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報道】大公報評賣巴拿馬碼頭 引23條立法原則指屬違法 2025-03-21

《大公報》再發表評論「銳評」,作者萬雲平稱,要擬將巴拿馬港口的資產賣給美資財團貝萊德的「某知名港企」,停止交割,切勿因小失大。又指,「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今次交易後果,是導致直接違反該項原則性條文,違反法律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

資料顯示,去年「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公眾諮詢文件中,有關立法的原則稱,「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


評論談及「今次交易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認為不僅是企業間「普通的商業行為」,而是完美配合美國的遏華策略。若說交易完成後將對中國經濟和國家利益造成無窮後患,也絕非危言聳聽。但即便如此,還是有人想混淆視聽,說成在合約自由下的「合法交易」。

評論稱,法理上,違反法律的形式有很多種,最常見的就是被違反的法律條文本身會直接規定違反該條文的法律後果。然而,在整個法律體系中,並非每一條法律條文都直接寫明違反的後果。例如原則性條文一般不會直接規定罰則。但是,沒有寫明法律後果不等於沒有法律效力。

例如「『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這項原則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條文。若以此觀之,今次交易的後果是導致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受損,直接違反該項原則性條文。違反法律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

評論稱,對於損害國家利益的所謂「合法交易」,國家和特區都有法律機制來應對。換言之,那些一再強調今次交易全屬合約自由下「合法交易」的說法,未免太過天真和糊塗。

評論文章稱,「最後,筆者從商業併購作業層面,奉勸相關企業和人士:停止交割,切勿打錯算盤、因小失大」。


香港01:大公報評賣巴拿馬碼頭引23條立法原則指屬違法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22189?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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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銳評】王俊熙:莫天真勿糊塗 2025-03-13  

當前,世界百年變局加速演進,中美戰略博弈日趨激烈,正可謂風高浪急。美國將中國視為主要競爭對手,竭力遏制打壓中國發展。

最近有一個動向引起各方強烈反響:香港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日前公告稱與美國貝萊德牽頭的財團達成原則性協議,擬向該財團出售旗下和記港口集團80%的資產,轉讓其持有和運營的分布於23個國家的43個港口及配套物流網絡,包括巴拿馬運河兩端的巴爾博亞和克里斯托瓦爾港口。


有人說,這個交易是普通的商業行為。果真如此嗎?

大家都能看到的是,特朗普今年1月剛就職便指中國在控制巴拿馬運河,高調宣稱美國要「收回」來,必要時不惜動用軍隊。緊接着,美國務卿魯比奧首次外訪即直奔巴拿馬進行施壓。之後,趕在特朗普第一次作國會演講前夕,上述消息被釋放出來。這一切難道只是時間上的巧合?這到底是什麼性質的交易?


交易非「普通商業行為」

事實上,一些美英媒體已披露其中不少內幕。有媒體報道指,貝萊德CEO芬克與特朗普私交甚篤,在收購洽談期間曾到白宮向特朗普匯報有關情況。無怪乎特朗普在國會發表演講時得意洋洋宣布做成了這個「大刁」(Big Deal),自吹「沒有把巴拿馬給中國」。很顯然,特朗普和美國方面一點都沒有把這個交易視為「普通的商業行為」,毫不掩飾、肆無忌憚地直接插手、操縱,完全將其作為推行全球霸權的手段。


許多網友指出,巴拿馬運河是全球航運的咽喉要道,全球6%的海運貿易經此通行,中國商船貨運量佔比達21%,是中國與拉美、加勒比地區貿易的核心要道。巴拿馬運河被「美國化」「政治化」後,美國一定會將之用於政治目的,推行自己的政治議程,中國在此的航運貿易勢必受制於美。

還有網友指出,通過這個交易,貝萊德將控制全球約10.4%的集裝箱碼頭吞吐量,躋身全球三大港口運營商,其完全可能配合美國對華打壓政策,提高中國貨運停靠成本,擠壓中國航運企業份額。同時這個交易也使中國企業多年經營的港口網絡出現重大缺口,進而使海外發展利益被美國蠶食。

更有網友指出,美國或將以這個交易為「範本」,通過政治施壓在全球範圍掀起港口併購,控制世界更多關鍵港口,並用「長臂管轄」實施打壓手段,讓中國船舶「無處可靠」。


這絕非危言聳聽,根據美國政府一項行政命令草案,其已計劃向中國有關船隻收取特別停靠費用,並將敦促盟友也採取類似措施,否則將遭到報復。如果美國的種種算計得逞,必然會對中國的造船、航運、外貿乃至共建「一帶一路」造成衝擊,也勢將直接影響香港鞏固提升國際航運、貿易中心地位,並威脅、破壞全球正常的航運、貿易秩序和安全。

可見,這個交易是美國運用國家力量,通過脅迫、施壓、利誘等卑鄙手段侵吞他國正當權益的霸權行徑,是包裝成「商業行為」的強權政治。美國政客的狼子野心昭然揭,司馬昭之心,天下誰人不知?

據一些美英媒體報道,美國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學者就認為這個交易是美國在與中國全球競爭中取得的「重大勝利」,那些反華政客更將其視為「奪回戰略樞紐」的關鍵一步。

大事大義大節前應當三思

正因如此,網友普遍對這個交易和長江和記公司提出強烈質疑和批評,認為這是沒有腰骨的跪低,是唯利是圖、見利忘義,漠視國家利益、民族大義,背叛和出賣全體中國人。網友的這些情緒表達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面對如此大事大義大節,有關企業當三思,應好好想想有關問題的性質和要害是什麼,好好想想自己要站在什麼立場、站在哪一邊。

大公報:王俊熙銳評|莫天真勿糊塗
https://www.takungpao.com/opinion/233119/2025/0313/1067823.html

Youtube:不那麼簡單!真相藏在李超人、習黨魁的恐慌細節裡!
真相藏在李超人


[ 本帖最後由 中道 於 2025-3-29 04:18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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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銳評】萬雲平:停止交割,切勿因小失大  2025.03.21

近日,某知名港企擬將包括巴拿馬運河兩大港口在內的43個海外港口經營權拋售給美資財團貝萊德引發輿論熱議,當中不乏尖銳的批評聲。眾說紛紜間,如何洞察事件本質,可否從法律專業角度作剖析,涉事港企怎麼處理才算妥當?本文嘗試逐一進行拆解。

所謂「合法交易」的實質

近年來,美國將中國定位為「主要競爭對手」和「最重大地緣政治挑戰」,並通過技術封鎖、貿易戰、供應鏈脫鈎等手段遏制中國和平崛起。控制全球關鍵基礎設施是美國的重要策略之一,港口作為全球貿易的核心節點,便成為美國重點目標。


巴拿馬運河是全球航運的咽喉要道,每年承擔約6%全球貿易,是中國與美洲貿易的關鍵通道。中國作為巴拿馬運河第二大用戶,外貿穩定性、物流成本直接受其營運影響,它對中國的國家利益意義重大。

今次交易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

今次拋售事件看似是「普通的商業行為」,實則須置於複雜的大國博弈背景下考量。貝萊德作為全球最大資產管理公司之一,背後與美國政府、總統特朗普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通過控制巴拿馬運河兩端的巴爾博亞和克里斯托瓦爾等港口,美國便可進一步鞏固對全球航運網絡的控制權,遏制他國發展。

今次交易,正是美國企圖通過控制關鍵港口影響全球物流網絡、向中國外貿和供應鏈施壓的具體表現。因此,這不僅是企業間「普通的商業行為」,而是完美配合美國的遏華戰略。若說交易完成後將對中國經濟和國家利益造成無窮後患,也絕非危言聳聽。但即便如此,還是有人想混淆視聽,說成在合同自由下的「合法交易」。


先說交易帶來的嚴重危害。有關港口售予美資後,可能直接導致中國企業的物流成本上升,削弱其國際競爭力,對中國製造業和外貿的長期發展構成威脅,甚至對「一帶一路」倡議的推進造成衝擊。

常識告訴我們,對國家和社會有嚴重危害的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規管和制裁,包括那些以「合法手段掩蓋非法目的」的交易。那麼,今次交易可能涉及哪些法律問題呢?


法理上,違反法律的形式有很多種,最常見的就是被違反的法律條文本身會直接規定違反該條文的法律後果。然而,在整個法律體系中,並非每一項法律條文都直接寫明違反的後果。例如原則性條文一般不會直接規定罰則。但是,沒有寫明法律後果不等於沒有法律效力。

比如「『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這項原則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成為具法律效力的法律條文。若以此觀之,今次交易的後果是導致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受損,直接違背該項原則性條文。違反法律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

有關港企如何處理為妥

日前,行政長官李家超回應事件時指出:任何交易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特區政府會依法依規處理。其實,無論在香港特區法律層面還是國家法律層面,法律體系已相當完備。特別是我國近年應對美西方打壓和涉外制裁,已經積累了豐富的反制裁經驗,形成了有效應對機制。


對於損害國家利益的所謂「合法交易」,國家和特區都有法律機制應對。換言之,那些一再強調今次交易全屬合同自由下「合法交易」的說法,未免太過天真和糊塗。

最後,筆者從商業併購操作層面,奉勸有關企業和人士:停止交割,切勿打錯算盤、因小失大。

(來源:大公報A12:評論 2025/03/21)

大公報銳評:萬雲平|停止交割切勿因小失大
https://www.tkww.hk/a/202503/21/AP67dca11ee4b0fbda9a152867.html



溫馨提示
1、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維護主權是中央人民政府的職責,負責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外交事務和防務,就是維護主權的體現。香港特別行政區並無任何主權性的權力。

2、根據《基本法》第三章的規定,實行原有資本主義制度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並無義務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在商言商天經地義。行政長官李家超宣稱會依法依規處理,或許會以司法程序拖垮李嘉誠的買賣。

[ 本帖最後由 中道 於 2025-3-25 10:22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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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時評】葉嘉豪:偉大的企業家都是錚錚愛國者 2025-03-15

近日,長江和記公司擬將其持有的包括巴拿馬運河兩大港口在內的43個港口出售給美國財團的消息,引發國人高度關注和強烈質疑:為何如此輕易將這麼多重要港口轉讓給不懷好意的美國勢力?表面宣稱的商業行為暗中藏着怎樣的政治算計?所謂「精明」的交易有沒有考量國家民族利益?這般選擇是否在助紂為虐、貽害中國和世界?

由此,人們進一步發出靈魂拷問:在大是大非面前,當事的企業家應怎麼取捨,帶領企業駛向何方?

歷史早已給出答案:無論何時何地何種情況,偉大的企業家從來不是冷血投機的逐利者,而是熱誠傲骨的愛國者!商場如戰場。那些在民族史冊上熠熠發光的偉大的企業家,無一不像偉大的將軍,堅定勇敢地維護國家利益、民族大義。他們將自己和企業前進的羅盤對準祖國的星辰,與自己的人民同呼吸、共命運,因此才名垂青史,為後世景仰。


國人想起的是,在舊中國積貧積弱、強敵環伺之時,張謇創辦大生紗廠以實業救國。在抗日戰爭的烽火之中,馬萬祺通過商貿網絡為前線輸送物資,並想盡辦法救治傷員。

國人想起的是,新中國剛成立,百廢待興,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陣營又迫使我們投入一場更加殘酷的戰爭,並對新中國實施全面圍堵封鎖。當此嚴峻關頭,眾多企業家如同戰場上的戰士,奮力築起國家新的經濟長城,用行動詮釋「商之大者,為國為民」。柯麟、柯正平在港澳為國家籌集大量資金和物資。霍英東頂着港英當局「緝私」的槍口,組織船隊突破封鎖線,將藥品、鋼材等戰略物資運往內地。



國人想起的是,改革開放後,曹光彪第一時間到內地投資開辦香洲毛紡廠。面對外界的觀望、家人的疑慮,他毅然決然說:「必須得做,哪怕虧掉所有投資也值得做,因為這是對國家發展有用的。」包玉剛與內地造船企業簽署協議,定製多艘船隻,推動中國船舶業走向世界。

他對兒女說:「無論什麼時候,什麼地方,都不要忘記我們是中國人!」曹光彪和包玉剛造就非凡商業奇跡,正根源於「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的堅貞信念,根源於將個人抱負彙於天下興亡的浩蕩洪流。

今天,中國新一代的傑出企業家進一步傳承光大着愛國精神。面對美國的技術封鎖、市場圍剿以至針對個人的瘋狂打擊,他們不屈不撓、絕地反擊,在圍堵中突圍,在承壓中超越,堅決有力捍衛國家產業自主尊嚴。

任正非帶領華為頂住全球供應鏈斷裂的衝擊,在被切斷高端芯片供應的絕境中啟動「南泥灣計劃」,用英勇行動詮釋了何謂「站着抗爭」,守護了中國通信產業的技術主權,向世界宣告中國企業不會在強權面前屈膝。

還有許多企業家將被列入美國所謂制裁名單視作登上「光榮榜」,將外部打壓轉化為自主創新、突破發展的戰略契機。比亞迪、寧德時代、科大訊飛、大疆,一個個拚搏勝利的故事彰顯着企業走向成功、走向偉大之路。

「滄海橫流,方顯英雄本色」。歷史和現實都提示處於風口浪尖的企業家們,面對美國的強權霸凌,唯有堅定地與國家站在一起,勇敢鬥爭,才能保家衛國,才能贏得尊嚴、守住清譽。反之,如果看不清美國那些政客「既要錢、更要命」的本質,選擇與之共舞、倒行逆施,或許一時可做成「大刁」、賺到大錢,但最終是沒有前途,更會背上歷史罵名的。


大公報時評:葉嘉豪|偉大的企業家都是錚錚愛國者
https://www.takungpao.com/news/232109/2025/0315/1068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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